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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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2006-2-14 15:25:05 【字体:小 大】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的批复
省粮食局: 你局《关于正式成立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的请求》(鲁粮人字[2005]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院设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的考察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山东省商务科技学校的基础上正式建立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同时撤销山东省商务科技学校的牌子。 二、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教育厅和你局共管,以你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机构编制事宜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2号)办理。 四、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以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五、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保持原渠道不变。 六、山东商务职业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学科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
(山东省人民政府章) 二○○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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